法律问题
智翔金泰:发行人主要土地使用权已用于银行贷款抵押,房屋所有权虽未单独设押但因土地抵押被视为一并抵押,需要确认是否影响资产权属、持续经营及本次发行上市。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3-04-21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截至申报稿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7处房屋所有权并均取得不动产权证,拥有1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与重庆农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截至2021年12月末已获得长期贷款5.38亿元,该贷款以渝(2017)巴南区不动产权第000394531号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抵押人虽未在房屋所有权上设立抵押,但因该房屋所有权所在土地使用权已抵押,房屋所有权应视为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