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慧智微:报告期内发行人北京分公司及已注销关联方北京尚睿存在税务行政处罚,且实际控制人之一曾短期占用发行人资金,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资金占用及内部控制规范性问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3-04-11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慧智微北京分公司因未按期申报个人所得税于2021年7月9日被罚款1,000元;北京尚睿因未按期申报企业所得税于2021年1月21日被罚款200元。北京分公司及北京尚睿均取得无欠税证明。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之一郭耀辉曾于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5日因临时性大额资金周转需求向发行人借款100万元,短暂借出后已归还。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其他资金占用,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