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慧智微:注册稿阶段仍存在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比例较低、依赖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安排维持控制的控制权稳定性法律关注。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3-04-11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慧智微
审核编号
1142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45页、第1-1-159页、第3-3-1-1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注册稿签署日,李阳、郭耀辉合计直接持有发行人12.84%的股份,通过七家持股平台控制16.70%的表决权,并通过与奕江涛、王国样的一致行动关系控制2.60%的表决权,合计控制32.13%的表决权。本次发行完成后,二人控制发行人的表决权比例预计将不超过28.92%。即使现行股票期权计划项下期权全部行权,实际控制人仍可以控制发行人29.72%的股份,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变化。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