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忆恒创源: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少量员工未缴纳社保公积金、历史社保缴费基数不足并被稽核整改、部分员工由第三方代理商代缴社保公积金及曾存在劳务派遣的情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3-03-29 · 终止

公司名称
北京忆恒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忆恒创源
审核编号
109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32页至第1-1-134页、第1-1-375页、第3-3-1-2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在少量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未缴人数分别为2人、2人、4人、4人,主要为部分新入职员工期末尚未办理完毕缴纳登记手续及个别外籍员工无需缴纳。2018年1月23日,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稽核整改意见书,发行人未按时给全体员工缴纳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社会保险费,原因系2017年12月之前以员工基本工资的40%作为社保缴费基数。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部分员工由第三方代理商代缴社保公积金,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人数分别为33人、28人、7人、10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仍有4名员工由第三方代理商代缴。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存在1名劳务派遣员工,截至2021年6月30日其社保公积金由派遣公司缴纳,派遣公司具有相关资质,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劳务派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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