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锐成芯微: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或第三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不符合《贷款通则》关于企业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的要求。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3-03-02 · 终止

公司名称
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锐成芯微
审核编号
121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82页、第1-1-183页、第1-1-184页、第3-3-1-70页、第3-3-1-7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与其关联方向建军、鑫芯合伙、芯丰源、芯科汇、芯晟合伙、创芯汇科、盛芯微资金拆借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均已清理。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与关联方进行直接资金拆借的行为虽然不符合《贷款通则》的要求,但资金用于合法合理用途,不影响拆借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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