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好达电子:公司历史上股东层面曾存在股权代持,需关注代持形成、解除及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3-02-07 · 终止注册

公司名称
无锡市好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好达电子
审核编号
101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6页至第1-1-48页;第3-3-1-15页至第3-3-1-1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舒达投资、采时科技及好达投资层面曾存在股权代持。其中,好达投资层面,2018年5月林强与刘思羽约定由林强出资100万元受让刘思羽持有的部分好达投资出资额,从而间接持有好达有限15.29万元出资额,但该次股权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由刘思羽代林强持有。2021年6月11日,好达投资办理股权代持还原工商变更,林强显名持有好达投资0.74%出资份额。舒达投资、采时科技层面的代持已分别于2007年3月、2008年7月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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