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海诚科: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法定比例的情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3-02-0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华海诚科
审核编号
1177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100页至第1-1-101页;第3-3-1-6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更新至2022年6月末:发行人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劳务派遣比例分别为68.40%、45.11%、8.64%、8.33%;连云港华海诚科2019年末、2020年末劳务派遣比例分别为34.38%、9.09%,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为无劳务派遣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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