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裕太微:发行人申报前一年新增5名股东,需要核查股东资格、关联关系、代持及利益输送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2-12-30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截至申报稿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申报前12个月新增股东5名,为汇川技术、启鹭投资、中移基金、小米基金及海望基金,新增原因系发行人为经营所需进行市场化融资引入财务投资人,或基于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引入战略投资人。
法律问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2-12-30 · 注册生效
截至申报稿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申报前12个月新增股东5名,为汇川技术、启鹭投资、中移基金、小米基金及海望基金,新增原因系发行人为经营所需进行市场化融资引入财务投资人,或基于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引入战略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