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裕太微:注册稿继续披露发行人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在发行上市失败时存在恢复效力的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2-12-30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裕太微
审核编号
1290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3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2021年8月30日,裕太有限全体股东签订《关于终止股东特殊权利之协议》,股权赎回自终止日起不可撤销地终止且自始无效,未来不再恢复法律效力;其他特殊权利条款自上市申报受理日起停止执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若发行人未能成功发行上市,除股权赎回外其他特殊权利条款效力将自动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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