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诚瑞光学: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瑞声通讯设立时股东未按章程及批复约定期限完成实缴出资的瑕疵,同时需关注股份质押、新增股东入股及股份权属清晰。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2-12-16 · 终止

公司名称
诚瑞光学(常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诚瑞光学
审核编号
116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1页;第3-3-1-27页至第3-3-1-2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瑞声通讯设立时注册资本应在营业执照签发后3个月内实缴15%、其余2年内缴足;瑞声科技(香港)于2009年6月23日首期实缴450.0090万美元,截至2010年12月29日累计实缴2,200.0135万美元,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资。截至申报文件披露日,瑞声科技(香港)已全部缴纳认缴出资,不存在出资不实;发行人未因该出资逾期事项受到商务、工商或其他主管部门调查或处罚。天津瑞泰曾将其持有的13,069,622股发行人股份质押给中信银行常州分行,占发行人股份总数0.1931%。申报前12个月新增郭文、陈涛、新北创投、常高新、南宁广投等股东,相关新增股东承诺其股份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代持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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