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诚瑞光学:发行人主要资产来源于境外上市母公司瑞声科技体系内光学业务重组,需关注光学资产转让、境外收购、上市公司监管和信息披露、人员历史任职、独立性及境外信托控制架构的合法合规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22-12-16 · 终止

公司名称
诚瑞光学(常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诚瑞光学
审核编号
116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26页;第3-3-1-96页至第3-3-1-9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从瑞声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处受让从事光学业务公司的股权,以及光学业务相关资产、负债、专有技术、业务合同和员工关系。实际控制人潘政民、吴春媛通过直接、间接及信托等方式持有瑞声科技股份;瑞声科技通过下属100%控股子公司瑞声科技BVI、瑞声科技(香港)以及瑞声信息咨询合计控制发行人81.0949%股份,瑞声信息咨询一致行动人另持有发行人2.0000%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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