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微导纳米:新增机构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及自动恢复安排是否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持续经营能力或投资者权益。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2-11-16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9年12月,上海君联晟灏、江阴毅达、无锡毓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北京君联晟源、江苏人才四期、无锡新通、上海亿钏等新增机构股东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股东协议,约定股权回购、共同售股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股权转让限制、反稀释、优先清算权、最优惠待遇等特殊权利条款。2020年5月、2021年11月,各方签署补充协议,新增机构股东放弃相关特殊权利条款,但约定在发行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实现合格IPO时自动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