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晶品特装:发行人在册股东历史上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约定过回购、业绩承诺、反稀释等特殊股东权利,需关注发行人是否作为义务主体、相关条款是否终止及是否存在恢复效力。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2-11-04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晶品特装
审核编号
1086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95页至第1-1-98页;第3-3-1-1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发行人在册股东中曾存在对赌协议或特殊股东权利安排,涉及北京华控、南通高新、李凡、长三角产投、前海中船、中发助力、上海浦旻等主体,条款包括股份回购、业绩承诺、发行人连带保证责任、补偿、最惠待遇等。大鸿资产、融杰上景相关估值调整条款已执行完毕。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合格上市申请文件之日起,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正在履行的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亦不存在因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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