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燕东微:发行人与相关股东历史增资协议中存在股权回购及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随售权、反摊薄保护等特殊权利安排,相关条款已附条件终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2-11-0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燕东微
审核编号
113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22-2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8年4月25日,燕东微有限与北京电控、盐城高投签署补充协议,约定盐城高投与北京电控之间的股权回购;同日,燕东微有限与北京电控、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亦庄国投、京国瑞、长城资管签署补充协议,约定新增股东与控股股东北京电控的股权回购,以及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随售权、反摊薄保护等股东权利。2021年9月17日及2021年12月31日,相关方签署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约定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请材料报送并被正式受理之日起相关权利自动终止,但在IPO未获批准、撤回、失效、被否决或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上市等情形下自动恢复。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