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燕东微:发行人部分自有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且承租房产未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2-11-0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燕东微
审核编号
113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67-169页;第35-3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2022年2月28日,发行人部分房屋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建筑面积合计约10,068.00平方米,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房屋总使用面积207,289.10平方米的4.86%,均建在发行人京朝国用(2011出)第00279号土地上,包括门厅、配电室、三废处理及贮气站、811厂房、汽车库、天光教室等。相关房屋已不再作为生产用房,不承担发行人任何生产任务;2012年北京市国资委批准该地块房屋可以出租给第三方作为商用,该地块所有房屋已出租给北京电子城城市更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租方签约时已知悉上述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法律意见书另披露,发行人承租房产虽未按相关规定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不影响租赁合同有效性。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