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燕东微: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两项行政处罚,分别涉及海关申报缴税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场所闲置。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环境保护合规 · 2022-11-03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9年4月24日,遂宁海关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四川广义2017年3月至2018年8月漏报中检费7,514.52美元、漏缴税款人民币8,719.53元,以及2017年9月6日申报进口货物时按人民币申报、漏缴税款人民币2,720.23元,遂宁海关对四川广义罚款人民币2,000元。2021年10月25日,遂宁海关出具证明,认定四川广义因工作失误造成中检费申报不实及申报币值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被行政处罚,情节轻微。2019年7月12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燕东微擅自闲置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场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三日内改正,并处10,000元罚款。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后出具告知书,认定该行政处罚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