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燕东微:发行人通过十家员工持股平台实施员工持股方案,涉及国资批复、锁定期、退出及转让安排,并形成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2-11-0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燕东微
审核编号
1137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28-130页;第2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截至注册稿签署日,联芯一号至联芯十一号等十家合伙企业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员工持股方案经北京市国资委京国资〔2021〕100号批复批准。持股对象原则上限于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科技人员以及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骨干;财产份额锁定期为自2021年1月1日起5年;退休、调离、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成为不得持股人员、劳动合同不续约、主动辞职、考核不达标等情形下,按方案转让或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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