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国富氢能:发行人通过氢捷新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涉及表决权委托、限售承诺及私募基金备案适用性判断。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2-11-02 · 终止

公司名称
江苏国富氢能技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国富氢能
审核编号
128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6页至第1-1-79页;第3-3-1-43页至第3-3-1-4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氢捷新能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直接持有发行人150.00万股,占发行人股本比例1.67%,并将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表决权独家、无偿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邬品芳行使,期限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满36个月。法律意见书披露氢捷新能合伙人构成、出资份额和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并披露全体合伙人均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且已实缴完毕,财产份额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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