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国富氢能: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认定为邬品芳、王凯共同控制,并涉及一致行动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2-11-02 · 终止

公司名称
江苏国富氢能技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国富氢能
审核编号
128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5页至第1-1-77页;第3-3-1-58页至第3-3-1-6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邬品芳、王凯合计控制发行人24,175,987股,占比26.85%。其中邬品芳直接持股3,425,987股,占比3.80%;邬品芳和王凯作为新云科技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新云科技间接控制发行人19,250,000股,占比21.38%;氢捷新能将其持有发行人1,500,000股对应1.67%表决权委托给邬品芳。2020年3月23日,王凯与邬品芳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发行人战略规划、经营策略、财务政策、人事方案等事项审议及表决时保持一致行动;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以邬品芳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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