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英视睿达:员工持股平台英视博慧历史上存在合伙份额代持,需确认代持形成、解除及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或发行法律障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2-10-31 · 终止

公司名称
北京英视睿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英视睿达
审核编号
129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9页至第1-1-40页;第3-3-1-1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8年,为吸引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并预留未来员工股权激励份额,实际控制人尹文君与核心员工设立英视博慧、英视博创两个合伙企业持股平台。其中,英视博慧设立时,尹文君委托肖秀宇代其向英视博慧出资284.00万元,作为预留份额用于未来吸引和激励核心员工;英视博创各合伙人所持份额均为实际拥有,不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肖秀宇代尹文君持有的英视博慧284.00万元合伙份额已根据英视睿达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全部授予核心员工,并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程序;英视博慧各合伙人所持份额均为实际拥有。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和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确认其持有英视睿达股份真实,不存在代持、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不真实持股情形,亦不存在权属争议、纠纷及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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