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长盈通: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与实际控制人的资金拆借;历史上曾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向员工集资后借予发行人,并涉及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代缴。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2-10-1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长盈通
审核编号
108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08页、第1-1-226页;第3-3-1-15页至第3-3-1-1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2018年至2019年,公司存在与实际控制人皮亚斌的资金拆借并收取利息,截至2019年末资金拆借及利息均已结清,2019年以后未再发生。2018年末,发行人对盈众投资的其他应付款主要系尚未支付盈众投资的税款及滞纳金;发行人曾因生产经营资金需要,通过盈众投资从发行人员工集资借款并借予发行人,已于2016年向集资员工归还全部本金和利息。公司于2019年将员工相关利息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及对应滞纳金支付给盈众投资,盈众投资已向税务局代缴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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