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柏瑞凯:发行人历史上存在支杰代朱芳、叶东、肖琳、张建洪、沈正宇等人持有发行人前身部分股权的情形,后续已解除。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2-09-30 · 终止

公司名称
深圳市柏瑞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柏瑞凯
审核编号
117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7页至第1-1-48页;第3-3-1-2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6年10月26日,柏瑞凯有限股东会同意赣州柏瑞凯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0.40%股权以100.00万元转让给支杰。支杰支付的100.00万元股权转让款中,55.00万元为支杰实际出资,其余45.00万元系支杰代朱芳、叶东、肖琳、张建洪、沈正宇支付。2019年4月,肖琳因个人原因要求转让股权,支杰以7.00万元受让肖琳实际持有的柏瑞凯有限股权。2020年1月,支杰将其持有公司股权中的0.15%股权以67.68万元转让给赣州战兴,该0.15%股权实质为朱芳、沈正宇、张建洪、叶东的股权转让,支杰取得股权转让款后已按实际持股比例向相关人员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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