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柏瑞凯:发行人及子公司部分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且律师核查认为部分承租房屋为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出租方无产权证书。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2-09-30 · 终止

公司名称
深圳市柏瑞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柏瑞凯
审核编号
117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39页;第3-3-1-2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房屋租赁情况显示:发行人向焦丽租赁深圳市龙华区清湖工业城创业路清湖湾花园C701作为员工宿舍,面积121.53平方米,租赁期限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备案情况为未备案;发行人向温惠霞租赁深圳市龙华区清湖工业城创业路清湖湾花园C1503作为员工宿舍,面积118.35平方米,租赁期限2022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9日,备案情况为未备案;赣州柏瑞凯向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出租赣州经开区金凤西路以北、工业一路以西赣州柏瑞凯的房屋一间和楼顶天面,用于安装通信基站,租赁期限2022年2月22日至2027年2月21日,备案情况为未备案。法律意见书进一步披露,发行人承租的部分房屋系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出租方无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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