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赛恩斯:发行人历史上存在柴立元、陈润华代技术团队持有股份的股权代持安排,并于2020年6月进行代持股分配及清理。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2-09-22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赛恩斯有限设立时,柴立元同意将其持有的18%股权无偿赠予蒋国民、王庆伟、杨志辉、陈润华等技术团队成员,但未明确具体分配,并由柴立元代持;2015年1月,柴立元将受托持有的18%股权转让给陈润华,由陈润华自行及代技术团队其他成员持有;2020年6月17日,蒋国民、王庆伟、陈润华、杨志辉、柴立元及高伟荣签署《股份分配协议书》,将918万股股份平均分配给四名被代持人,并同日由陈润华分别与杨志辉、蒋国民、王庆伟签署《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中南大学出具说明确认杨志辉、王庆伟为普通教师,不属于高校党政领导干部,其兼职及投资行为符合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政策导向,不违反国家及学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