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康为世纪: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员工个人账户代收代付款项、关联方受托支付及转贷情形,需审查财务内控不规范行为的整改及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2-09-07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康为世纪
审核编号
103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06页至第307页、第20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少量通过销售人员个人账户代收货款,2018年度至2021年1-3月代收货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20%、1.02%、0.17%、0.02%;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通过员工个人卡支付费用金额分别为408.28万元、12.73万元。2020年4月,发行人向三家银行合计贷款1,200万元,用于向关联方健为生物支付采购款,贷款到账后健为生物将款项转回发行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6月底相关贷款已全部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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