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普科技: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4项行政处罚,涉及广告宣传、海关申报不实漏缴税款及外汇登记管理,需关注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及是否影响发行上市。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海关、进出口及贸易合规 · 2022-08-25 · 终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4项行政处罚:2018年7月因广告宣传使用“中国最大、第一品牌”用语被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2020年6月因进口货物价格申报不实、漏缴税款4,294.07元被慈溪海关罚款0.1万元;2020年7月因进口加热器申报货物漏缴税款43,237.49元被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罚款3.4万元;2018年5月因2017年度存在30天以上预收货款未报告12笔、金额28.39万美元,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慈溪市支局警告并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