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永信至诚: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统计、网站信息审核、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及个税申报相关行政处罚,需关注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及对发行上市的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数据合规、网络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 · 2022-08-24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存在四类处罚:北京市海淀区统计局于2019年8月7日因发行人2018年《规模以上服务业财务状况》中年初存货本年指标上报数与检查数相差较大,对发行人给予警告;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于2020年4月29日因五一嘉峪运营网站存在法律和行政规定禁止发布的信息、对委托发布信息内容未审核,对五一嘉峪给予警告;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于2020年11月10日因五一嘉峪作为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未明示目的、方式和范围并未经被收集人同意,对五一嘉峪给予警告;国家税务总局大田县税务局均溪税务分局于2021年4月3日、2021年6月10日因福建函谷个人所得税未按期申报,分别罚款100元,福建函谷已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