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永信至诚:注册稿阶段发行人仍存在第三方代缴社保公积金及历史试用期员工未缴情形,需关注补缴、追索、行政处罚风险和实际控制人兜底承诺。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2-08-24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永信至诚
审核编号
1012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42页、第1-1-106页至第1-1-107页;第3-3-1-37页至第3-3-1-3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由第三方代理商代缴员工社保和公积金占发行人员工比例为10.37%。报告期各期末存在军人自主择业、退休返聘、农业户口自愿不缴、试用期未缴等未缴原因。注册稿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情形,公司已制定相关政策,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公司及各子公司所在地社保、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报告期内不存在任何欠缴社会保险情形,也未因违反劳动保障、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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