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光隆科技:发行人报告期内通过无真实贸易背景合同及供应商等走账方式取得银行贷款,需关注贷款用途、资金流转、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资金占用或利益输送。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2-08-21 · 终止

公司名称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光隆科技
审核编号
106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06页至第1-1-20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银行发放贷款要求以商务合同为前提并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公司向贷款银行提供的采购合同中,与关联企业桂林吉商的采购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银行将借款资金受托支付至相关企业账户后,相关企业及时划回公司账户,由公司使用并偿还贷款及利息。2018年度该等无真实贸易背景合同对应的不规范贷款金额合计2,000万元,截至2019年末相关贷款余额已全部偿还,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转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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