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骄成股份: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部分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未缴,以及委托第三方在员工实际工作地或生活地代缴社保、公积金的情形,需关注合规风险及补缴、处罚责任承担。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2-08-1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骄成股份
审核编号
110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7页至第1-1-79页;第3-3-1-4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员工社会保险已缴276人,缴纳比例96.17%,未缴11人,未缴原因包括当月新入职、其他单位缴纳、退休离职返聘、个人独自缴纳等;住房公积金已缴272人,缴纳比例94.77%,未缴15人,未缴原因包括新入职、其他单位缴纳、退休离职返聘、个人独自缴纳等。报告期内,发行人还存在委托上海易铭天、上海蚁众、上海远周等第三方机构为部分员工在其实际工作地或生活地代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截至2021年6月30日涉及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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