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骄成股份:注册稿披露发行人历史上存在艾明华、吴晓妹通过隋宏艳及周宏建代持股权情形,需关注代持是否已规范解除以及是否影响股权清晰。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2-08-19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设立时,艾明华、吴晓妹因仍在其他单位任职并基于职业发展审慎考虑,委托隋宏艳代为出资并持有15%、10%股权;2007年至2015年历次增资中,二人仍通过隋宏艳名义出资并维持持股比例。2015年7月后由周宏建继续代持;截至2016年4月,艾明华、吴晓妹通过周宏建分别持有82.5万元、55万元出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