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帕瓦股份:张宝历史代持、党政干部对外投资限制及专利权属争议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2-08-11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帕瓦股份
审核编号
1069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8-3-17页至第8-3-33页;第8-3-10页至第8-3-1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法律意见书补充披露,张宝2014年5月至2018年5月在中南大学任职并担任党政干部期间,通过妻子彭春丽及姐姐张梅代持发行人股份,该等情形不符合党员领导干部对外投资相关规定。中南大学于2021年10月18日出具确认函,确认知悉相关持股情况,事项不涉及重大违法违规,未对张宝、彭春丽作出党纪、政纪处分或处罚;长沙市公安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关于专利,文件披露公司原始取得的相关技术和发明专利均基于公司场地、设备、技术积累,由内部研发人员研发获得,未借助中南大学场地、设备和技术基础;中南大学确认不存在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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