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科捷智能:科捷有限设立时,股东科捷自动化以债权方式履行原认缴现金出资义务,出资方式变更未事先履行科捷有限内部决策程序,亦未相应修改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构成出资程序瑕疵。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2-08-11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科捷智能
审核编号
96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7页至第1-1-38页;第3-3-1-1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5年3月24日,科捷自动化认缴出资7,000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实缴2,100万元,另以代科捷有限支付款项形成的债权实际履行剩余4,900万元出资义务,并于2016年7月底将对应债权转为实缴出资。该事项经发行人及当时全体股东书面确认,并经普华永道审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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