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钜泉光电:2013年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平台运行规范性及是否需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2-08-0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钜泉光电
审核编号
104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8至1-1-82页;第3-3-1-2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3年2月,钜泉香港将部分股份转让给郑文昌、Xuming Zhang、萧经华、庄德昇及沃雨投资、海纯投资、福睦投资等员工持股平台,系出于激励目的,受让方或受益人在当时均为公司员工。该次股权激励已一次实施完毕并确认股份支付费用。股权激励未设定服务期限,也未约定激励对象离职时所持股份处置方式;截至申报稿签署日,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中存在部分已离职员工及离职员工配偶。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不持有其他公司股权,亦不从事其他具体经营活动;追溯至最终权益人的合计人数未超过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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