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钜泉光电:注册稿阶段2013年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平台运行规范性及私募基金登记备案问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2-08-05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2013年2月钜泉香港向郑文昌、Xuming Zhang、萧经华、庄德昇及沃雨投资、海纯投资、福睦投资等员工持股平台转让股份,系出于激励目的,股权激励已一次实施完毕。该次股权激励未设定服务期限,也未约定激励对象离职时所持股份处置方式;截至注册稿签署日,相关员工持股平台中仍存在部分已离职员工以及离职员工配偶。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不持有其他公司股权,亦不从事其他具体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