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振华风光:发行人报告期内为关联方成都华微2名员工代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2-07-21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振华风光
审核编号
105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03页至第1-1-204页;第3-3-1-34页至第3-3-1-3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代成都华微2名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代缴金额分别为24.78万元、28.15万元、25.09万元和19.51万元。该2名员工系贵州籍人,希望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连续在贵阳缴纳;成都华微在贵阳无分公司和子公司,故与公司协商后由公司先行垫付并缴纳,公司定期与成都华微结算。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为成都华微垫付且尚未结算的款项为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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