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敏实集团:发行人为开曼群岛注册并已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红筹企业,境内发行上市涉及公司治理、股东名册、面值币种、利润分配、投资者保护和跨境司法执行等法律安排与境内一般A股公司存在差异。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境外投资、外汇及跨境合规 · 2022-07-18 · 终止

公司名称
敏实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敏实集团
审核编号
100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8页至第1-1-9页、第1-1-38页、第1-1-46页至第1-1-47页、第1-1-414页至第1-1-415页、第3-3-1-26页、第3-3-1-3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为一家设立于开曼群岛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红筹企业,治理模式与适用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一般A股上市公司存在差异。公司本次A股股票由中登公司登记、存管,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的A股股东名册与开曼股东名册、香港股东名册共同构成完整股东名册。公司股票每股面值为0.1港元,并以人民币作为交易币种;红筹企业触发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时股票面值以1元人民币为基准。公司治理制度需遵守《开曼群岛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与境内一般A股上市公司相比存在未设监事及监事会、合并分立收购程序、清算解散程序等差异。公司作为香港上市公司,港股股份存管于CCASS系统,无法穿透至港股实益股东层面计票,亦无从判断港股实益股东是否为中小股东并为其单独计票。公司章程及A股上市后适用章程未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公司股东亦不存在协议控制特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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