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敏实集团:实际控制人秦荣华因2008年关联交易事件被香港高等法院颁布取消资格令,并因未经许可在中国大陆地区从事投资受到台湾地区经济主管部门处罚,需关注其对实际控制人认定、控制权稳定、董事高管变化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境外投资、外汇及跨境合规 · 2022-07-18 · 终止

公司名称
敏实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敏实集团
审核编号
100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9页、第1-1-437页至第1-1-440页、第3-3-1-29页至第3-3-1-3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9年11月6日,香港高等法院因2008年关联交易事件判令秦荣华向敏实集团子公司Decade (HK) Limited支付人民币1,200.00万元及利息作为补偿,并颁布为期六年的取消资格令,在未经法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担任或留任包括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联属公司在内的香港任何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董事、清盘人、接管人或财产或业务经理人,亦不得直接或间接关涉或参与相关公司管理。2019年10月起,秦荣华辞去公司全部职务,并在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再担任任何职务;公司执行董事兼主席为其配偶魏清莲。2021年4月14日,台湾地区经济主管部门因秦荣华未经许可经由展图香港等多层架构间接投资中国大陆地区公司,作出处罚金新台币964万元、约合人民币223.27万元的处分,并要求办理改正、缴纳罚款及重新申请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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