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敏实集团:发行人境内子公司存在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生产经营房屋、部分权属瑕疵房产及部分租赁房产出租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等不动产法律瑕疵。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2-07-18 · 终止

公司名称
敏实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敏实集团
审核编号
100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4页至第1-1-45页、第1-1-175页至第1-1-179页、第1-1-227页、第3-3-1-2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存在尚未取得产权证书且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房屋建筑物,包括宁波敏实、宁波泰甬、嘉兴敏实、嘉兴国威、嘉兴思途、郑州敏惠、长春敏实、嘉兴和鑫等主体使用的厂房、仓库、办公楼或综合楼及附属建筑。剔除宁波敏实和宁波泰甬因投资强度不足尚未办理权属证书但不属于瑕疵房产的面积后,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14.19万平方米,占公司境内总房屋建筑面积的11.96%。嘉兴和鑫存在未经批准占用南湖区大桥镇八里村土地用于建造厂房及仓库情形,并曾受到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拆除或没收地上建筑物及罚款的行政处罚。租赁房产方面,长春敏实、嘉兴敏实、广州敏惠租赁房产的出租方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清远敏惠购买宿舍楼因卖方未取得产证,依据转让协议在卖方未取得产证前按租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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