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汇成股份: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2-07-14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汇成股份
审核编号
104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29-131页;第419-420页;第2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比例分别为92.89%、95.74%、95.53%和88.88%,未缴人数分别为71人、48人、41人和107人;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分别为92.89%、94.15%、94.23%和84.30%,未缴人数分别为71人、66人、53人和151人。未缴原因主要包括中国台湾籍员工、新入职员工、退休返聘人员,以及个别不愿缴纳社会保险或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发行人披露已为中国台湾籍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并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为中国台湾籍员工(已达退休年龄的除外)缴纳社会保险;中国台湾籍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所称“在职职工”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未违反国家相关规定。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已为其他全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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