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德科立: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转贷、关联方资金占用及为控股股东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等财务及资金内控不规范事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2-07-1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德科立
审核编号
103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77页至第1-1-18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8年和2019年,发行人因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向子公司德科立菁锐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进行贴现,金额分别为850.00万元和800.00万元;2018年至2020年,发行人通过子公司德科立菁锐和武汉兴跃腾取得银行贷款的转贷金额分别为7,900.00万元、3,500.00万元和1,600.00万元。2017年时任实际控制人朱坤华通过张立志向公司借款800.00万元;2018年时任控股股东硕贝德控股通过惠州市惠城区陆嘉亿电子制品厂向公司借款1,450.00万元,并于当年还款800.00万元;2019年朱坤华和硕贝德控股归还本金并于2020年归还利息。2019年6月,公司为控股股东泰可领科向江苏银行无锡新区支行6,500.00万元并购贷款提供担保,该借款已于2020年3月清偿,担保义务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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