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晶华微: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使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第三方回款、资金拆借及少量现金交易等内控不规范情形,并已进行整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2-07-0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晶华微
审核编号
104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53页至第1-1-157页、第3-3-1-1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股改前基于结算便利和工资保密等因素,发行人存在使用个别员工或其亲属个人账户代收货款、支付员工部分薪酬及支付费用的情况;2018年至2020年个人账户销售收款分别为921.21万元、286.64万元、215.8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8.32%、4.79%、1.09%。发行人部分销售收入存在回款方与合同方不一致,2018年至2020年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952.08万元、291.45万元、217.8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8.94%、4.87%、1.10%。发行人报告期内还存在关联方及非关联方资金拆借、少量现金交易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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