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传神语联:发行人间接股东中存在契约性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三类股东”,需核查备案、权益穿透、锁定减持及对控制权稳定的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2-07-05 · 终止
公开摘要
招股书披露,发行人直接股东中不存在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三类股东”;发行人间接股东中,盛世轩金及苏州吉润的出资人存在15家“三类股东”,包括10项契约型基金、4项资产管理计划及1项信托计划,合计间接持有发行人6.09%股份,且非发行人控股股东,未参与发行人实际经营。发行人披露,该等“三类股东”均已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处于正在运作状态;其管理人均作出过渡期安排并出具书面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在该等三类股东中持有权益的情形;相关管理人已就锁定期和减持作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