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荣信汇科:发行人存在部分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承租房屋权属或登记备案瑕疵及租赁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的情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2-06-30 · 终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除已列示房屋建筑物外,公司正在使用的1处警卫室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该警卫室坐落于公司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自有土地上,建筑面积约168平方米,占公司正在使用的全部自有房屋建筑总面积0.38%,仅作为生产经营辅助设施使用。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立山区光栅路52号土地时一并取得未实际使用的地上附着物约7,641平方米,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地上附着物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房产租赁方面,发行人与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已到期,发行人与出租方尚未续签书面协议,但仍继续使用该处房产,且实际使用面积已由原688.90平方米扩展至1,403.42平方米。法律意见书另披露发行人存在承租划拨地上的房屋、租赁房屋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及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