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海正生物:发行人历史上存在股份代持及解除安排的合法合规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2-06-30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海正生物
审核编号
102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03页至第1-1-109页;第3-3-1-26页至第3-3-1-2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2004年设立时陈志明、边新超分别存在为海正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人员、长春应化所人员等代持股份的情形;2018年增资时陈志明为5名人员代持股份,台州创熠合伙人丁君燕为9名人员代持出资份额。2021年2月至3月,相关代持通过还原、清退、平移等方式解除,陈志明名下24名被代持人、边新超名下6名被代持人、丁君燕名下9名被代持人之间的代持关系均已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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