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海正生物:发行人与外部投资者及控股股东签署的增资补充协议涉及业绩承诺与回购、优先购买权、反稀释权、随售权等特殊权利条款及其清理。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2-06-30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20年12月29日,公司、海正集团分别与中石化资本、中启洞鉴签署增资协议补充协议,就业绩承诺与回购、优先购买权、反稀释权、随售权、更优惠条款、公司治理、股权/股份转让限制等作出约定;同日与椒江工联签署补充协议,就业绩承诺与回购作出约定。招股书披露公司均不承担具体补偿或回购义务,不存在可能导致控制权变化、与市值挂钩或严重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