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菲沃泰:公司及深圳分公司纳米薄膜制备项目因原环评申报单位与实际制备数量口径不一致,存在实际产能按“只/件”计算超过原环评批复或备案产能,并在申报稿阶段存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尚未完成的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2-06-24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菲沃泰
审核编号
103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1页;第3-3-1-2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公司及深圳分公司纳米薄膜制备项目原环境影响评价参照电子产品整机体积采用“只/件”为单位申报,但实际进行纳米薄膜制备的电子产品整机及零部件体积存在差异,体积较小零部件每炉实际制备数量较多,导致项目按“只/件”为单位计算的实际产能超环评批复或备案产能。截至申报稿签署日,相关项目正在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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