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晶合集成:发行人已实施员工持股平台股权激励,涉及员工持股平台人员资格、退出安排、股份锁定及是否需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程序。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2-06-20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晶合集成
审核编号
87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20页至第1-1-123页、第3-3-1-22页至第3-3-1-2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公司骨干人员通过15家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1.47%股份。2020年9月10日,晶合有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方案和员工持股管理办法,同意员工持股平台对公司增资13,100万元。员工持股计划实行以岗定股,规定了不得参与情形、禁售期届满前转让限制及离职退出安排;员工持股平台作为发行人股东均出具股份锁定承诺。法律意见书披露,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除投资发行人外未开展其他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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