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盛锂电:发行人子公司报告期内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国内信用证融资是否违反银行结算监管规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或影响内控有效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 · 2022-06-16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泰兴华盛存在无真实业务背景的信用证融资。2018年10月23日,长园集团与泰兴华盛及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署国内信用证项下代理福费廷业务三方协议及代理贴现业务三方协议,约定长园集团使用泰兴华盛在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的授信额度办理国内信用证融资,协议约定额度为1.5亿元,实际使用额度为3,000万元。2018年10月30日,泰兴华盛收到信用证融资款3,000万元;2018年10月31日,泰兴华盛将该款项转给长园集团用于其资金周转。长园集团已于2019年归还本金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