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凌云光: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及关联担保事项,实际控制人等曾向公司借款并已清偿。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2-06-1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凌云光
审核编号
94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40页至第1-1-342页;第3-3-1-2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达晨创通2018年度向公司拆入30,000万元,2019年归还并转为债转股;姚毅、杨艺、王文涛因资金周转需要于报告期前分别向公司或子公司借款1,405.69万元、1,200.00万元、549.58万元,均于2019年6月30日前清偿本金,并已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2020年公司为参股公司富联凌云光垫付租金和装修费等前期筹备费用并计息,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富联凌云光已归还全部本息。报告期内亦存在关联方担保事项,相关主债权多已清偿、担保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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